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万年县中水环保有限公司万年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2018年9月16日,万年县中水环保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万年县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验收会的有鄱阳县环保局(验收固废和噪声)、江西瑞彼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和会议邀请的专家共7人。与会代表及专家会前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会上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过认真讨论,验收组认为万年县中水环保有限公司万年县污水处理厂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各类污染物监测结果符合相关验收排放要求,因此,该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现特此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为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10月20日。
验收报告(点击下载)
验收意见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