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污水处理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 年部令 第 4 号)有关规定,现对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污水处理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对其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现有项目位于大亚湾石化区 M1 地块滨海十四路,占地面积 10 万 m2,主要收集、处理石化园区内各中下游企业的废水,现有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 2.7 万 m3/d,其中 0.2 万 m3/d 为含盐污水,处理达标的尾水通过排海管道排放。现有项目持全国排污许可证正常运营。
本二期工程基本情况: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污水处理项目二期工程位于现有厂区内,扩建一套含盐废水处理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 1.36 万 m3/d,废水排放量为 1.36 万 m3/d,依托现有排放口排放。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大亚湾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石化区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话:0752-5585067 E-mail:15816423805@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德宝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 788 号自编 14 栋之 165 房
联 系 人:谢工 电话:020-83878216 E-mail:7799213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
惠州大亚湾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2021 年 03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