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宝鸡市陈仓金信安水务有限公司对宝鸡市陈仓区虢镇污水处理厂准四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宝鸡市陈仓区虢镇污水处理厂准四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
建设性质:技改、扩建
建设单位:宝鸡市陈仓金信安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东关科技工业园(虢镇污水处理厂)
工程规模:提标改造规模5.0X104m3/d,,扩容规模5.0X104m3/d,总规模10.0X104m3/d。
出水标准: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A标准。
建设内容:粗格栅间及提升泵房、细格栅间及曝气沉砂池、初沉池、初沉池污泥泵井、多级AO生物池、二沉池配水井、二沉池、中间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池、砂滤池、反冲洗设备房、反冲洗废水池、接触消毒池、加药间、吸水井、送水泵房及变配电室、鼓风机房及配电室、污泥浓缩池、储泥池、污泥脱水机房、吸水井、生物除臭系统等。高压供电系统、低压供电系统、自控系统、化验设备、附属工程、绿化、道路、管线、照明、车辆等。工程总投资:38701.26 万元,环保投资总投资:27687 万元,占比71.5%。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10月由宝鸡海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宝鸡市陈仓区虢镇污水处理厂准四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1月3日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陈仓分局以“宝环陈函[2020]301号”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21年9月开工建设,2023年6月完成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配套建设,投入试运营。
三、环境保护设施情况
1、废水污染物的排放勘查及处理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系统,提标改造及扩容完成后,污水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00m3/d,主要污染物有COD、BOD5、SS、NH3-N、TP、TN,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本污水处理厂,排放水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中A 标准,部分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剩余部分排入渭河。
2、废气污染物的排放勘查及处理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排放部位为:粗格栅及进水房、转鼓格栅、初沉池、生物反应池、污泥浓缩池和脱水机房等处,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的面源污染。臭气的主要成分为氨、硫化氢等物质。本项目对现有及拟建工程主要产臭单元进行密封、负压收集,采用生物除臭系统2 套(现有厂区及扩容工程各1 套)处理后经15m 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排放勘查及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设备有潜污泵、污泥泵、回流泵等各种泵类以及鼓风机等。其中泵类大部分安置于地下或泵房内,降噪效果显著,其它设备在设计中均采取相应减振、消音、隔音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排放勘察及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四个方面:一是格栅的拦截物,通过物理和机械手段,从污水中分离出来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塑料,木块等飘浮物质;二是生物污泥,是污水处理的产物;三是员工生活垃圾;四是危险废物,主要在线设备产生的废试剂。污泥经脱水后,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千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后资源化利用。项目产生的所有在线设备产生的废试剂均统一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千阳海创环保科技责任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四、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论
2023 年8 月,陕西聚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宝鸡市陈仓金信安水务有限公司委托,承担宝鸡市陈仓区虢镇污水处理厂准四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项目环境保护验收任务。接受委托后,陕西聚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规范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通过认真分析项目工艺和各环节的排污特点,确定污染因子和污染途径后,编制了本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方案,运行期间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项目竣工验收的条件。依据监测方案,陕西聚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23 年9 月8 日~10 日、2023 年9 月12 日、2023 年9 月8 日~10 日、2023 年10 月19 日~20 日对废气、废水、噪声、固废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1)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显示:宝鸡市陈仓金信安水务有限公司有组织:生物除臭系统1#及2#排口废气处理后,DA001 及DA002 排放口硫化氢和氨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监测结果,均符合GB 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厂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厂内甲烷浓度,均符合GB 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 厂界废气二级标准排放限值的要求。(2)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显示:宝鸡市陈仓金信安水务有限公司各监测点位昼间和夜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区标准要求,即昼间厂界噪声不大于65dB(A),夜间厂界噪声不大于55dB(A)。(3)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显示:宝鸡市陈仓金信安水务有限公司总排口废水,所测项目排放浓度监测结果,均符合DB61/ 224-2018《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1 A 级标准限值的要求。(4)验收调查期间,监测结果显示:宝鸡市陈仓金信安水务有限公司污泥经脱水间脱水后,含水率监测结果均符合GB 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4.3.2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污泥脱水处理,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应小于80%的要求;调查结果显示:本项目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的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在此基础上编写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2023年10月28日,召开了宝鸡市虢镇污水处理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通过与会领导、专家现场核查,资料核验,一致认为建设内容符合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项目废气、噪声、废水达标排放,固废处置合理,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有效,环境管理满足防范要求。综上所述,该项目总体上符合竣工验收要求。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建设单位在环保措施等方面意见建议和要求。
六、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宝鸡市陈仓金信安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东关科技工业园(虢镇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巨腾蛟 电话:0917-621855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本公示的期限为2023年10月28日-2023年11月24日(2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验收情况有宝贵意见、建议或疑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在日后环境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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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宝鸡市陈仓区虢镇污水处理厂准四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
建设性质:技改、扩建
建设单位:宝鸡市陈仓金信安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东关科技工业园(虢镇污水处理厂)
工程规模:提标改造规模5.0X104m3/d,,扩容规模5.0X104m3/d,总规模10.0X104m3/d。
出水标准: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A标准。
建设内容:粗格栅间及提升泵房、细格栅间及曝气沉砂池、初沉池、初沉池污泥泵井、多级AO生物池、二沉池配水井、二沉池、中间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池、砂滤池、反冲洗设备房、反冲洗废水池、接触消毒池、加药间、吸水井、送水泵房及变配电室、鼓风机房及配电室、污泥浓缩池、储泥池、污泥脱水机房、吸水井、生物除臭系统等。高压供电系统、低压供电系统、自控系统、化验设备、附属工程、绿化、道路、管线、照明、车辆等。工程总投资:38701.26 万元,环保投资总投资:27687 万元,占比71.5%。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10月由宝鸡海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宝鸡市陈仓区虢镇污水处理厂准四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1月3日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陈仓分局以“宝环陈函[2020]301号”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21年9月开工建设,2023年6月完成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配套建设,投入试运营。
三、环境保护设施情况
1、废水污染物的排放勘查及处理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系统,提标改造及扩容完成后,污水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00m3/d,主要污染物有COD、BOD5、SS、NH3-N、TP、TN,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本污水处理厂,排放水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中A 标准,部分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剩余部分排入渭河。
2、废气污染物的排放勘查及处理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排放部位为:粗格栅及进水房、转鼓格栅、初沉池、生物反应池、污泥浓缩池和脱水机房等处,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的面源污染。臭气的主要成分为氨、硫化氢等物质。本项目对现有及拟建工程主要产臭单元进行密封、负压收集,采用生物除臭系统2 套(现有厂区及扩容工程各1 套)处理后经15m 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排放勘查及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设备有潜污泵、污泥泵、回流泵等各种泵类以及鼓风机等。其中泵类大部分安置于地下或泵房内,降噪效果显著,其它设备在设计中均采取相应减振、消音、隔音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排放勘察及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四个方面:一是格栅的拦截物,通过物理和机械手段,从污水中分离出来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塑料,木块等飘浮物质;二是生物污泥,是污水处理的产物;三是员工生活垃圾;四是危险废物,主要在线设备产生的废试剂。污泥经脱水后,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千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后资源化利用。项目产生的所有在线设备产生的废试剂均统一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千阳海创环保科技责任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四、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论
2023 年8 月,陕西聚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宝鸡市陈仓金信安水务有限公司委托,承担宝鸡市陈仓区虢镇污水处理厂准四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项目环境保护验收任务。接受委托后,陕西聚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规范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通过认真分析项目工艺和各环节的排污特点,确定污染因子和污染途径后,编制了本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方案,运行期间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项目竣工验收的条件。依据监测方案,陕西聚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23 年9 月8 日~10 日、2023 年9 月12 日、2023 年9 月8 日~10 日、2023 年10 月19 日~20 日对废气、废水、噪声、固废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1)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显示:宝鸡市陈仓金信安水务有限公司有组织:生物除臭系统1#及2#排口废气处理后,DA001 及DA002 排放口硫化氢和氨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监测结果,均符合GB 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厂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厂内甲烷浓度,均符合GB 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 厂界废气二级标准排放限值的要求。(2)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显示:宝鸡市陈仓金信安水务有限公司各监测点位昼间和夜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区标准要求,即昼间厂界噪声不大于65dB(A),夜间厂界噪声不大于55dB(A)。(3)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显示:宝鸡市陈仓金信安水务有限公司总排口废水,所测项目排放浓度监测结果,均符合DB61/ 224-2018《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1 A 级标准限值的要求。(4)验收调查期间,监测结果显示:宝鸡市陈仓金信安水务有限公司污泥经脱水间脱水后,含水率监测结果均符合GB 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4.3.2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污泥脱水处理,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应小于80%的要求;调查结果显示:本项目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的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在此基础上编写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2023年10月28日,召开了宝鸡市虢镇污水处理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通过与会领导、专家现场核查,资料核验,一致认为建设内容符合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项目废气、噪声、废水达标排放,固废处置合理,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有效,环境管理满足防范要求。综上所述,该项目总体上符合竣工验收要求。
对建设单位在环保措施等方面意见建议和要求。
六、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宝鸡市陈仓金信安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东关科技工业园(虢镇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巨腾蛟 电话:0917-621855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本公示的期限为2023年10月28日-2023年11月24日(2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验收情况有宝贵意见、建议或疑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在日后环境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宝鸡市陈仓金信安水务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8日